ST方源借款合同糾紛撤訴

09-11-02 13:57:23
ST方源收到上海市第二中院民事裁定書,法院准許上海銀行撤回對公司及華源集團起訴;案件受理費、財產保全費由上海銀行負擔。公司已清償上海銀行借款本金2,500萬元及利息367元。

  ST方源收到上海市第二中院民事裁定書,法院准許上海銀行撤回對公司及華源集團起訴;案件受理費、財產保全費由上海銀行負擔。公司已清償上海銀行借款本金2,500萬元及利息367元。ST方源 ( 600656 ) 10月31日發佈公告稱,2009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裁定書,法院准許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對公司及中國華源集團有限公司的起訴;案件受理費、財產保全費由上海銀行負擔。

  公告顯示,公司于2005年向上海銀行借款2,500萬元,華源集團提供擔保,後因華源集團資金危機爆發,上海銀行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公司及華源集團提起借款合同糾紛訴訟要求提前償還借款,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受理該案。2009年10月9日,上海銀行以公司已清償借款本金2,500萬元及利息367元為由,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回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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